他也没做过饭,但循着回忆里母亲做饭的顺序,再加上一次次实验,竟然也能做出不错的风味。
至少弟弟妹妹们闻到香味,全都乖乖围坐在破桌前。
郑如谦还点上了从县里买回来的油灯,昏黄的灯光充斥整个破庙,漏风的地方也显得无比温馨宁静。
温知允把赚到的二十二文钱交给姜笙。
长宴挑挑眉,俩人对视一眼,又不约而同地笑了笑。
姜笙缩缩脖子,直觉告诉她,两位哥哥肯定是干了什么坏事,不过他们不说,姜笙也不会多问。
这就是家人,绝对的信任。
吃完饭,郑如谦包揽了洗涮的活,其他人纷纷找自己的草垛子休息。
一个大破庙,横七竖八躺着六个孩子。
他们没有钱买被子,就用灰扑扑的棉袄当被子,盖住大半个身体,倒也算暖和。
姜笙摸着怀里沉甸甸的铜钱,把心底酝酿了一天的话说了出来,“大哥,你腿都好了,去学堂上学吧。”
姜笙没有高瞻远瞩,也不懂规划未来,但她偷听学堂的夫子讲过,人这一辈子,想要出人头地,最稳妥的方式就是读书,科考。
大哥的才学好,每回他们往书店里送抄书,那书店老板都要夸赞两句,说书上的字好看,有风骨又不失倜傥,必定是个有包袱之人。
包袱?那是啥姜笙不懂。
但她知道,既然大哥有这方面的才华,就得往这方面发展,不能白白浪费。
虽然上学堂的钱贵了些,但家里这段时间也赚攒了几百文,加上买车剩下的七百文钱,算得上小有积蓄。
就怕大哥不同意。